昌邑市科技中学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坊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依据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原则,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中学生,促进我校特色化办学。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说明:1.体育招收20人中含田径14人,男排4人,男篮2人。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5月11日-15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全部通过中考平台进行。

3.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3日-16日。

四、录取条件、标准和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录取基本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必备条件:

  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所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相应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为合格等级;劳动教育为B等及以上等级;美育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录取标准及办法

1.录取标准

  录取时,根据等级实行组合录取。15个科目分为三个组合,第一组合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为物理、化学、历史、生物;第三组合为道德与法治、地理、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美育、生物实验操作。录取时,第三个组合的科目设置底线要求,考生在达到底线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所有科目等级成绩择优录取。

2.同组合等值置换原则

  在综合录取过程中,采用同组合科目等值置换的原则,即:语、数、英可等值置换;体、综可等值置换;理、化、史、生可等值置换;道法成绩满足等级条件的前提下,道法、地理可等值置换;信息、生物实验、劳动教育和美育不可置换。

3.录取程序

  第一步: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达到相应录取档次,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艺体特殊才能学生计划有剩余时,自动调入普通生计划。未被录取为艺体特殊才能学生的考生,参与本校普通生的录取。

  第二步:普通生录取: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步:录取工作结束后,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发放。


说明:

①考生档次划定。所有档次的指标是指该档的最低指标,考生的最终档次为所有组合中确定的最低档次,如果第Ⅲ组合没有达到本档次的底线要求,则降低到符合条件的档次为止。

②成绩等值置换。第Ⅰ组合中语、数、英可等值置换,体育、综评可等值置换;第Ⅱ组合中理、化、史、生可等值置换;第Ⅲ组合中在道法成绩满足等级条件的前提下,道法、地理可等值置换;信息、劳动教育、美育、生物实验不可置换。

例1:语数英为ACA、体综AC可以置换为2B+1B和2B,本组合为六档。

例2:语数英为A+AB、体综BC可以置换为2A1B+和1B1C,语数英是三档,但体育综评没有达到3档的要求(2B),则降低到符合条件的档次(五档),即语数英为三档,综评为五档。则本组合取二者中最低档次,即五档。

③同档次成绩排序。档次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语、数、英、体、综、理、化、史、生、道法、地、信、劳、美、生物实验依次排序。例如:考生甲、乙的语、数、英、体、综等级依次是AABAB和AABBA,则甲考生的名次列前。

④录取时从一档开始按顺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要求

  特殊才能(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在达到我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档次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

  特殊才能(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在达到我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档次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专业成绩测试合格的且达到国家一、二级运动员标准的男排项目特长生在中考文化课档次不低于十五档次(含十五档次)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五、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类别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部队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现役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可以报考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公办普通高级中学。

    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5.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6.军人子女需要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任选学校。

以上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7.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享受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六、收费

    按照山东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我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校内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将有关招生方案、评价结果、招生录取信息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切实维护良好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八、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刘焕文

成员:王新明 徐铁军 侯文东 周淑青 史培旺 赵雪梅 元建强

(二)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1.招生办公室

主任:刘焕文

成员:侯文东 曹夕魁

2.特殊才能学生认定委员会

主任:刘焕文

成员:侯文东  史培旺  赵雪梅  李建基  曹夕魁

3.纪检组

组长:徐铁军

成员:教育和体育局监察员

4.宣传组

组长:徐铁军

成员:丁浩 王丽丽

(三)机构职责

1.招生办公室

(1)负责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招生简章制定;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等工作。

2.特殊才能学生认定委员会

  负责制定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方案,特殊才能学生的材料审查、综合测试,确定特殊才能学生资格。

3.纪检组

  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4.宣传组

  通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录取标准及结果等。

九、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13864651078(史老师)15753655860(侯老师)

  艺体类15689816077(李老师)   

2.科技中学网址:http://www.cyswhxx.cn/

  官方微信:cyswhxx

十、附件

1.昌邑市科技中学202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

2.昌邑市科技中学2024级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实施方案

 

 

                                                                                                                                                                             昌邑市科技中学

                                                                    2024年5月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科技中学招生办公室,如有与教育和体育局招生精神不符的地方,以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

创建时间: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