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科技中学(原昌邑市文华学校)202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潍坊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该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共计划招收3个专业,共计30人,其中音乐5人,美术10人,体育15人(含2个项目:田径11人,男排4人)。以上特长生招生计划数额,均占今年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给我校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额

说明:报考我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或体育专业中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在不突破总计划数的前提下,根据报名与生源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以确保生源质量。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昌邑市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一定专业素质。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时间

1.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不得跨学校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4月17日,上午8:30-10:30,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办理准考证用)到昌邑市科技中学(院校东街297号)南门处报名点集体报名,报考男排项目有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需要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统一定于4月18日上午8:00在我校进行,具体各项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发放专业合格证及录取工作,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处室全程指导、监督。

    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和考试时,实行考生、学籍卡、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对照,当场打分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要考生当场按手印认可,并张榜公布。

五、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

    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如果某个项目参加测试的学生数达不到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减专业合格名额。

六、录取办法

    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我校《专业合格证》,并报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及相关材料随中考报名办理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录取

1.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在达到我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档次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

2.未被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自动调入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录取

1.专业录取考生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各项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要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统一权衡,以确保生源质量,中考中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2.专业成绩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七科中成绩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在达到我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档次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最低成绩存在多科并列,则将最终能够提高考生录取档次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专业成绩测试合格的且达到国家一、二级运动员标准的男排项目特长生在中考文化课档次不低于十五档次(含十五档次)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未被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自动调入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三)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艺体特长训练。

(四)若考生未被录取为艺术、体育特长生,且普通生计划也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七、考试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焕文

成 员:侯文东 史培旺 赵雪梅 元建强 李建基 曹夕魁

2.联系人:

侯老师:15753655860

 

 

 

                                                           昌邑市科技中学

                                                              2024年4月

附:昌邑市文华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主项(50分):声乐、器乐或舞蹈(民族舞或古典舞)任选一项,自选曲目一首。

2.听音模唱(10分)。

3.模打节奏(10分)。

4.副项(25分):声乐、器乐或舞蹈。如果主项为声乐,副项不限,如果主项为器乐和舞蹈,副项必须是声。

5.其他(5分):普通话、形体、相貌、气质等。

6.若考生音乐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主项、副项、听音模唱、模打节奏、其他。

二、.美术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素描静物写生(100分)。

2.提供图片资料,按照图片写生,主要考察学生的造型能力、对物体结构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体育专业考试内容:

(一)田径。

1.专项(40分):

男子:200米、400米、800米

女子:200米、400米、800米 

2.素质:立定跳远(20分):

各项内容打分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新)执行,田径项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专项成绩分数×1.5+素质成绩分数×2折合百分制)排名,确定专业过关人数。

 (二)排球。

考试内容:

1.助跑摸高(10分)

2.综合技术(14分)

(1)垫球(4分)

(2)传球(4分)

(3)扣球(6分)

3.比赛(16分)

各项内容打分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新)执行,男排项目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成绩分数×2.5折合百分制)排名,确定专业过关人数。

 下载文件:2024年昌邑科技中学艺体特长生报名表

创建时间:2024-04-16